关于规范全县巡游出租汽车使用计程计价器打表的通告
2023-02-22 17:04:38
最美兴文
兴文县交通运输局
【资料图】
关于规范全县巡游出租汽车
使用计程计价器打表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了给全县人民及外来旅客提供一个良好的出租车乘车环境,规范全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旅游城市形象,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即日起全县出租车严格使用计程计价器打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计价收费标准为:
(一)起步基准价:白天4.00元(含1公里);夜间4.5元(含1公里)。
(二)车公里基准单价:白天1.60元/公里;夜间计价在白天计价基础上加30%,即2.08元/公里。(计价器已自动加收)。
(三)计价时间:白天计价时间7:00到22:00时,夜间计价时间22.00时至次日7.00时。
(四)返空费:出租车行驶5公里以外加收返空费,按照车公里基准单价加收50%。(计价器已自动加收)。
(五)合乘费:合乘费按合乘里程费用的8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车费票据,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和故意绕道行驶。
四、鼓励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28、0831-8830381。
五、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兴文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1日
▲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