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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死后儿媳有继承权吗

2023-02-19 08:54:24 法务网
一、

公婆死后儿媳有继承权吗

公婆死后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资料图)

二、

继承权丧失种类有哪些

继承权丧失种类有:

1.继承人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后两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

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吗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找法网提醒您,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