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资讯!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人权威解答:填报志愿 您想知道的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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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昨天本市发布今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成绩。针对考生及家长关注的相关问题,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定会被录取吗?
按照国家规定,招生高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情况,择优录取。因此,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不是高校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建议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积极报考提前本科和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
填报志愿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是找准自己的位置。昨日本市公布了一分一段表,考生可以看到与自己分数对应的同分人数和累计人数。累计人数对应自己高考成绩在全市的排名信息。考生可以通过查询志愿辅助系统和《统计资料》,筛选出往年的录取最低分排名与自己排名相近的院校专业组,再综合考虑院校特点、专业倾向、本地外埠、身体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当然,院校专业组录取最低分每年会有所波动,考生对于心仪的院校,要尽量填报同一院校多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以增加被该院校录取的机会。
二是积极选报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通过平行志愿投档至报考院校,但不符合所报各专业的录取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会被退档,只能参加征询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建议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考试成绩公布和志愿填报期间,有哪些纪律方面的要求?
各中学不得在学校内外悬挂张贴或在网络上发布关于高考成绩的宣传信息,不得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录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进行学校升学率评比。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有偿志愿填报咨询活动。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有偿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有偿志愿填报咨询活动。高中阶段学校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指定志愿学校,不得收取考生家长或招生高校的任何费用。
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咨询?
有多个咨询渠道。一是通过查询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统计资料》《志愿填报指南》等资料获取信息。二是6月24日至26日期间,市高招办联合海河传媒中心,开展“海河有爱、招考同行、助力津门学子腾飞”高考招生咨询活动,组织20余所高校和招生单位,先后走进直播间,通过网络直播、接听电话等方式,现场解答考生和家长咨询。三是6月22日至6月28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页、“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阳光高考”百度小程序等参与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了解在津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信息。四是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的官方网站,查询招生章程、往年的录取情况等信息,或咨询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五是市高招办前期汇总公布了本市“大学开放联盟高校”的校园开放日、咨询电话等招生有关信息,考生可及时向招生院校咨询。六是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以拨打市、区考试机构和各高中学校的咨询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津云新闻编辑刘颖)